新威勸善堂祭河江敬義塚祭典-國家文化資產

濃溪畔右堆地區新威客家聚落本有清明後祭拜義塚習俗,而當1923年建新威勸善堂後,居民將敬義塚、送字紙灰兩習俗結合,並擇新威聖君廟張君聖者聖誕時舉辦,祭典內容包括:送字紙灰、祭河江、祭聖大典和祭義塚,保存客家傳統信仰,傳承新民庄古昔生活,日治時期雖一度中斷,但二戰後重新恢復,已成為新民庄固定歲時祭儀,具傳統性。

  • 公告類別日期文號備註說明指定/登錄2016-10-12高市府文博字第10570326700號
  • 公告公文9.1051012-新威勸善堂祭河江敬義塚祭典.pdf
  • 評定基準1.傳統性:具有古昔生活傳承,風俗形成與發展者 2.地方性:民俗其形成與發展具地方特色,或與其他地區有顯著差異者 3.文化性:具有特殊生活文化價值者 4.典範性:民俗活動具有示範作用,可顯示其特色者
  • 登錄理由1.荖濃溪畔右堆地區新威客家聚落本有清明後祭拜義塚習俗,而當1923年建新威勸善堂後,居民將敬義塚、送字紙灰兩習俗結合,並擇新威聖君廟張君聖者聖誕時舉辦,祭典內容包括:送字紙灰、祭河江、祭聖大典和祭義塚,保存客家傳統信仰,傳承新民庄古昔生活,日治時期雖一度中斷,但二戰後重新恢復,已成為新民庄固定歲時祭儀,具傳統性。 2.祭典四大內容精神皆在祈求全庄平安,富悲天憫人情懷,亦呈現漢人敬天畏鬼的宗教思維;四大內容同時舉行僅見於新民庄,與單純的送字紙祭不同,因應當地特有地理環境與風俗民情而生,具地方性。 3.祭典形式從祭壇布置、祭品牲醴到迎送神明等等,皆具客家傳統文化樣貌,全場皆由客家八音司樂,客家信仰形態明顯而頗具古風。薦度法會、念祝文、施食、送神等程序,以客家佛式儀禮進行,保留極為純正之客家信仰文化,具文化性。 4.勸善堂與聖君廟合而為一,參與者皆自動自發,具典範性。 5.本案符合「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廢止審查辦法」之傳統性、地方性、文化性及典範性等審查基準。
  • 法令依據<<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>>第2條第2項第1、2、4、5款
  • 所屬主管機關高雄市政府
  • 主管機關資訊名  稱: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
    聯絡單位:研究部
    聯絡電話:07-5312560
    聯絡地址:高雄市鹽埕區中正四路272號
  • 保存者個人/團體保存者聯絡人姓名藝生團體新威勸善堂
  • 辦理週期每年

資料來源 : https://nchdb.boch.gov.tw/assets/overview/folklore/202012100000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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